关于启动第三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持续推进教育实证研究,现启动第三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按照申报成果类别分设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学位论文奖。
2. 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奖金1万元,每届评选10名;优秀学位论文奖奖金1万元,每届评选10名。奖金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睿易教育实证研究专项基金提供。
二、评奖范围与成果要求
3.本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范围为2018年度在国内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研究论文;优秀学位论文奖评选范围为2019年已经通过答辩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成果作者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应为实证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包括:第一,客观。研究基于确凿的事实和证据;第二,量化。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合理方法的运用,获得对事物特征和变化的“度”的把握;第三,有定论。具有确切的发现或结论;第四,可检验。可以重复研究过程、验证结果的可靠性。
三、评审程序
5.单位推荐。由教育类学术期刊、高校下属教育学科所属二级单位、各地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研究院所等单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成果不超过10项,其中推荐本单位的成果不高于50%。
6.成立成果奖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7.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2019年10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教育实证研究论坛”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申报办法
8.各推荐单位填写《第三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推荐表》、《第三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和《推荐成果一览表》,连同成果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秘书处。推荐表和推荐成果一览表亦可从http://feer.ecnu.edu.cn/网站下载。
其中,(1)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文科大楼315室,联系人:张安然,电话021-62231127;(2)推荐表电子版、推荐成果一览表及论文全文电子版等通过邮件发送至优秀成果奖评选秘书处,邮箱:feeroffical@126.com。
9.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秘书处
2019年5月5日
附件:
附件2:第三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表.docx